Nov 24, 2011
自从1949年成立以来,瑞士莱丹一直以单一的私人所有制模式,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运作。随着过去一二十年来公司的快速发展,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经营模式也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在美国、德国、中国和日本相继成立了子公司,目前莱丹已经进入集团化发展时期。
为了对各个业务单元进行最为优化的管理,提高运作效率,莱丹由单一的私人所有模式转型为由几家有限自主独立的公司组成的控股集团模式,并且这种转变立即生效。所有的集团公司都由Christiane Leister女士拥有所有权,并且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目前在瑞士所有的经营活动均不会转移到其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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